收据遗失声明
作者:
洛阳青峰网络 发布时间:
2015-12-31 浏览次数:
1140
收据遗失证明
因员工保管不善,于2015年12月31日丢失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据一本,收据领取时间为:2014年11月120日,收据上盖有“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”,编号为:0584141-0584170,特在此声明本收据作废无效。
洛阳市青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15年12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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